NCC嚴謹審查中嘉、TBC、東森電視三大交易案 反媒體壟斷法年後提出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NCC 目前手上握有「中嘉」、「TBC」和「東森電視」等三大媒體交易案,主委詹婷怡今 (18) 日重申,由於不同的併購原因不同,將會秉持嚴謹程序,依照法令在「合理時間」內審查,她同時表示,反媒體壟斷法版本草案預計在農曆年後提出,這些重大媒體交易案不會等「反媒體壟斷法」立法後才處理。

詹婷怡表示,每件併購案背後的原因和特性都不同,除當事人權益外,還牽涉公眾利益或國家安全,所以都會在法令允許範圍內嚴謹審查,但同時也要顧及當事人權益、多元價值、媒體自由等,絕對不會倉促處理。

詹婷怡說,NCC 將依既有法令和先前審查的原則來審查,以去年 12 月送來的交易案來說,至少要經過 1 場公聽會、聽證會和至少兩場學者的諮詢會議,主要就是要維護公眾利益、多元價值、媒體自由和國家安全。

至於三大媒體交易案是否要等反媒體壟斷法立法後才處理? 詹婷怡指出,反媒體壟斷法主要是是落實過去處理原則,且彌補不足的部分,即使沒有完成立法,還是可以透過內部審查來確立,三大交易案主要是與媒體壟斷、或是資金來源、股權結構等相關,NCC 一定會秉持市場秩序維護原則審慎處理。

詹婷怡說,廣電法制部分,由於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 (俗稱三廣法) 部分條文去年 1 月才公布施行,近半年來持續積極制訂相關子法,並檢討過去施行的各項廣電規管法規,以扶持電視文化產業發展、健全有線電視上下游產業秩序、確保聽觀眾收視聽權益、促進產業跨平台的公平競爭為工作重點,包括授權與頻道上下架爭議調處,都會秉持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市場秩序立場積極處理。

她強調,除了各界關注的幾件重大媒體併購案,將以嚴謹審查程序及相關法令規範進行審查之外,同時也將在近期內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落實維護資訊及意見自由、保障新聞專業自主、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的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