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偕小王摩鐵開房間 瞎扯「腳髒去洗腳」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已婚婦女搞外遇,和「小王」到摩鐵偷情,結果遭丈夫報警捉姦。妻子瞎扯是因為腳髒,2人才會開房間要洗腳。妻子則反控丈夫帶「小三」回家過夜,女兒還作證。雙方互告通姦,檢方認為2人皆不誠實,刑事部分皆獲不起訴;民事部分法官則判各陪10萬元,各打50大板。
這起夫妻雙方互控通姦的案件,吳姓男子指控在99年5月,結婚多年的妻子與社區巡守隊的洪姓男子發生婚外情,當天2人一同前往新北市八里區的一間汽車旅館幽會,吳男得知後報警並前往抓姦。吳男當場雖未發現沾有2人體液的保險套和衛生紙,但發覺床鋪和浴室毛巾凌亂不堪,認為妻子行為不檢點,便以讓她精神痛苦為由,向2人求償1百萬元。
吳妻否認和洪男有染,辯稱當天是因為腳髒了去汽車旅館洗腳,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而且是和朋友哭訴婚姻狀況,討論是否要離婚。吳妻反指控丈夫帶郭姓「小三」回家過夜,還拿出2人前往麗江旅遊的親密擁抱合照,丈夫的外遇讓她精神痛苦,反向他求償120萬;吳男則否認和郭女交往有染,聲稱2人只是好朋友而已。
檢方審理後認為,吳妻若要抒發心情沒必要到汽車旅館,洪男要洗腳也可到其他地方,認定2人行為不妥;吳男則確實和郭女相擁合照,且女兒也作證父親帶女友回家,同樣對婚姻不忠;刑事方面2人都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雙方則互相賠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