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奶瓶 禁用含雙酚A塑膠材質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塑化材質製成的奶瓶檢出含環境荷爾蒙「雙酚A」時有所聞,鑒於雙酚A早期暴露恐對嬰幼兒大腦及生殖系統造成傷害,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最新預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未來嬰幼兒奶瓶不得再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 此標準預計四月中、下旬公告,今年九月一日起製造的國產產品或離港的進口產品,就須符合最新規定;明年三月起將針對市售嬰幼兒奶瓶進行稽查,不合格產品除回收、下架,製造商及進口商也將祭出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指出,他贊成嬰幼兒奶瓶應禁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製造,因嬰幼兒是敏感族群,一旦造成傷害恐不可逆,更恐種下未來不孕的因子。 為免雙酚A對胚胎造成傷害,林杰樑提醒,懷孕婦女也應盡量避免使用塑膠容器;另在新制未上路前,家長購買嬰幼兒奶瓶應選擇玻璃等不含雙酚A的耐熱材質,泡牛奶溫度也應控制在五十度以下,減少雙酚A溶出機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張智剛則認為,含雙酚A塑膠材質使用廣泛,除奶瓶外,未來衛生署也應針對其他會溶出雙酚A的產品分階段討論禁止,鼓勵業界改用其他材質。 食品藥物管理局未來嬰幼兒奶瓶不得再使用含雙酚A塑膠材質,食品組長蔡淑貞指出,含雙酚A塑膠材質以聚碳酸酯(PC)居多,因材質硬、耐摔,也常用於運動水瓶。 目前世界各國對含雙酚A奶瓶管制不一,但經行政院跨部會討論後,也認為國內不得再使用含雙酚A的塑膠材質於嬰幼兒奶瓶。現行衛生署奶瓶雙酚A溶出標準為卅ppb(十億分之一濃度)。未來公告禁止以後,蔡淑貞說,廠商可以改用聚丙烯(PP)、聚苯◆樹脂、聚醚◆樹脂(PES)等材質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