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是這制度下的產物!他嘆:擺爛的最大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謝宜容。(圖/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謝宜容。(圖/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

[NOWnews今日新聞] 勞動部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日前有1名39歲吳姓員工,疑似因被分署長謝宜容霸凌,4日在辦公室內輕生,該案件引發社會大眾對職場霸凌的重視;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表示,文官制度的過度保障,讓少數消極文官反而變成「擺爛的最大,不想升官你就對我無可奈何」的惡性循環。

鄭運鵬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公務員受到的規範不是勞基法,是公務人員服務法,這次勞動部不幸事件,「很多朋友在討論的方向有點落差」,因為文官是一試定終生的公務員保障,這種過度保障在台灣一直被輿論誤以為是文官中立的良方,其實並不有效,反而容易劣幣驅逐良幣。

鄭運鵬指出,要懲戒處分失職文官,衍生出了層層保護的法律規範,行政院還要送到考試院,第一時間大概只能先調非主管接受調查而已,除非剛好是刑事現行犯直接收押,輿論要求一刀斃命是不可能的事情。

鄭運鵬直言,這些保護機制,大部分是由高階文官作為幕僚單位制定出來的,在條文裡面加一點自肥機制,搞得複雜一點、程序拉長一點「官官相護機制」,在人性上是必然的。如果我們回顧以前年金改革,也發生過高階文官偷藏概念,造成「肥大官瘦小吏」的荒謬修法,包含立法院和學界、媒體都是生效後才發現被騙,「大家就可以想像這種超穩定的文官制度已經無法因應隨時毛很多的現代民主社會。」

鄭運鵬分析,這種體制,遇到好的長官當然能夠保護他執行公務,但是遇到惡劣的長官,還真的要等公務人員懲戒程序完成才能拍板,現實上真的無可奈何,這就是今天政府高層已經付出慘痛政治代價,當事人卻可以嘴硬到底的法律基礎,當事人是勞動部高階文官,更知道自己的法律保障在哪裡,「根本不需要自己的背景多硬」。

鄭運鵬認為,現在的文官保障讓少數消極文官反而變成「擺爛的最大,不想升官你就對我無可奈何」的惡性循環,年輕的倒楣、新進的倒楣、積極的倒楣,這個過度保護的文官體制已經無法承擔國人的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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