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三讀 取消外勞3年條款免遭剝削

就服法三讀 取消外勞3年條款免遭剝削

立法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外籍移工在台工作3年期滿後,須強制出境1日的規定,以避免外籍移工申請重新入國遭到仲介剝削,並降低失能者近一個月的照顧空窗期。 現行「就業服務法」外籍勞工於聘僱3年期滿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台工作的規定,不僅讓受照顧的失能者面臨將近1個月的照顧空窗期外,也增加外勞因重新申請入國的經濟負擔,甚至遭到人力仲介的剝削。 為保障在台移工的勞動權益,立法院會2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應出國一日後始得再入國工作」的3年條款。民進黨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吳玉琴說:『(原音) 過去移工每3年要出國一次過程中,每次要被仲介剝削一次,金額是7萬5到18萬,每國的狀況不一樣,被母國仲介的剝削存在已久,也終止了24年來對外籍勞工不當的剝削,這次通過也回應了國際勞工、我們對勞動人權的立場。』 未來外籍移工不用強制離台就能直接續聘外,三讀通過的條文也明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得請假返國,雇主應予同意;其請假之方式、日數、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勞動部日前估計,新制上路後,每年約有1萬4千名外勞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