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防治法三讀 被通緝公布個資
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外界稱為白玫瑰法案,條文規定,從明年開始,只要是被通緝的性侵犯,警方不必限於個資法,可以公佈性侵犯的姓名還有照片,跟活動範圍,而要是檢察官認定這名性侵犯再犯的可能性很高,可以強制將他送醫治療。 長相斯斯文文,他是性侵累犯,前年假釋出獄,但不到一個月,竟然又再度犯案,在西門町連續性侵女大學生,光是有紀錄的,就有7名被害人,這麼可怕的惡狼,連他的媽媽都認為,兒子生病了,就算連媽媽都覺得他罪大惡極,但是法律還是保護他,不能公佈他的資料,也不能讓他強制送醫。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台南,有兩個性侵的惡狼,專門鎖定騎機車的落單女生下手,挾持女生到偏僻的海邊,不但性侵還毆打對方,雖然人已經被警方抓到了,但是因為個資法,這兩惡狼必須要馬賽克,沒有辦法公佈他們的長相跟姓名,不能提醒其他女性注意。 這些情況,以後不會再發生,立法院這一槌敲下,白玫瑰法案三讀通過,從明年1月1號開始,凡是被通緝的性侵犯,警方都可以公佈他們的資料,包括姓名照片活動地點,而民國95年6月30號前出獄的,有性侵前科的更生人,只要檢察官認定他有再犯的可能,就可以將他強制送醫,這個法案的通過,不但能避免性侵色狼再犯,還可以保障婦女權益,讓他們不受色狼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