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攻擊判死刑? 廢死盟:回到戒嚴時代

恐怖攻擊判死刑? 廢死盟:回到戒嚴時代

新頭殼newtalk 2013.04.15 楊宗興/台北報導

台灣高鐵與國民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遭人放置爆裂物震驚社會,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建議,應該在刑法第185-5條增列「反恐專則」,以後在高鐵、捷運、飛機、車站等公共場所放置具殺傷力的炸彈者,都應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副執行長吳佳臻認為,這種作法簡直是回到戒嚴時代,她反對這樣的修法,應該由法官經過審判程序來認定。

蔡正元昨(14)日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要徹底殲滅恐怖份子!這是政府存在最起碼的任務!這是恐怖份子的行為,不論任何動機,不論任何訴求,謀殺無辜都罪不可逭。這是背叛人民的罪行,不論天涯海角都必須逮捕歸案,拒捕即就地正法,捕獲即判處死刑。」

該言論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力挺蔡正元說「亂世就要用重典」;也有網友認為執政者要負最大責任,「這應該是對時局不滿才有如此激進作法,問題是執政者為什麼讓人如此不爽?」,還有網友語帶諷刺說,「酒駕撞死人都不會判死刑了」、「台灣有廢死聯盟,應該不可能判死。」。

蔡正元今天再度在臉書表示,將提案修正刑法第185-5條增列「反恐法律」,草案條文為:「放置具殺傷力之炸藥、爆裂物或毒氣之裝置於高速鐵路、捷運系統車廂或車站內、航空機或航廈內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網友也熱烈回應蔡正元的提案,紛紛加碼,有網友建議在草案中增列火車站、車廂、公車、遊覽車、棒球場等,也有網友希望擴大適用範圍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不過也有網友質疑是否違反憲法的基本人權?蔡正元則回應說,「185-1 劫機即可處死,有無違憲?」

吳佳臻受訪時表示,她認為蔡正元此舉是讓台灣社會走回頭路,回到戒嚴時代的高壓極權之下。她說,世界上許多極權國家都用「反恐」當藉口,實際上是在打壓異己,行政院曾經打算制定《反恐法》,當時人權團體就強烈反對,因為這會讓國家的權力大幅擴張,恐有危害人民權利的可能。

吳佳臻也強調,目前我國法律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條文,因此重新在刑法裡訂定要判死刑的「反恐條款」,恐怕違背整個社會進步的趨勢,也違反國際社會逐漸廢除死刑的腳步。她也認為,任何犯罪都需要由法官依正當法律程序審判,認定嫌犯的動機、目的,例如轟動一時的「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其動機是為台灣農業發聲,就不應該動輒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