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觀點-顧及天理人情 別把人逼上梁山

旺報【洪肇君】 古代有個傳統,少男不讀《水滸傳》,因為水滸講的是官逼民反,擔心影響少年思維,引來不必要困擾。就賈敬龍案而言,也是典型的「逼上梁山」,以致民間對判他死刑的反彈聲浪恁大。 法律講的事實與動機,以及對犯罪者的懲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是正義原則。賈敬龍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足以判處死刑,純就法條而言,法官的判決不算錯。 只不過,他殺的是貪官汙吏,撥動了現在大陸民眾心中那一根弦。國家大力反腐,眾多高官涉貪都被抓,一個小小村書記,霸凌村民多年未得到懲罰,於是人們自然而然認為,賈敬龍只是在執行沒有公權力為依托的「正義」而已。 這也是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遲遲不敢下《死刑執行書》的原因。司法官除了「依法」審理,還要顧及天理人情,如果跟社會期待相差太遠,那對司法權威是一種傷害,比犯罪事實更讓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