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缺席道安講習 罰1800元

交通部公路總局昨(七)日表示,汽機車駕駛人應接受道安講習卻無故不接受道安講習者,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罰鍰,再通知仍不參加講習者處吊照處分。 依據公路總局高雄市監理所苓雅監理站統計,自今年一月至七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召訓人數總計為五千一百六十五人,到訓人數是三千九百三十四人,到訓率是百分之七十六點二,亦即應接受講習的民眾當中,十個人就有將近三個人未能按時到訓,相較去年度的百分之九十六點四明顯偏低。為顧及民眾權益,苓雅監理站特別提醒學員應按時參加道安講習。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有違規肇事吊扣駕照處分、未滿十八歲無照駕駛、酒精濃度超標駕車及六個月內違規記點滿六點以上等違規者應接受道安講習,汽(機)車駕駛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講習,將處新台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過再次通知依期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駕照六個月。 苓雅監理站特別提醒參加講習學員,應該按照記載在講習通知單上的「講習日期」(標明年月日)準時參訓,如因病、服役、服刑、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參加講習時,應於接獲講習通知後,向辦理講習單位申請延期講習。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學員應攜帶身分證正本或有照片之證件如健保卡(未成年駕駛及監護人,皆應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或有照片之證件)及講習通知單親自參加講習課程,不得請他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