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壇性侵信徒 淫亂法師求刑20年

人神共憤涉嫌對女義工、信徒性侵的台中佛法山聖德禪寺聖輪法師,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從重求處20年徒刑。該寺已恢復對外開放,也有信徒前來參拜。(陳琦穎攝、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真是「披著狼皮的法師」!原名楊贊儒、佛法山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涉嫌假借「心靈對話」、「共修」對女義工、信徒性侵案,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發現楊男從九十五年起,至少對五名女子性侵、猥褻,還找「貼身比丘尼」在旁洗腦、錄影存證,到案後矢口否認犯案,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從重求處廿年徒刑。 檢方也查出,六十一歲聖輪法師,與貼身比丘尼心麗法師陳麗玲、慧樂法師柯旆妤、書記謝嘉玲及另一名與女被害人有親屬關係的女法師,和在逃被通緝中的「玉婷法師」黃玉婷之間均有性行為,淫亂的情節令人匪夷所思。 五名女弟子均被洗腦,「完全奉獻」為聖輪找尋「新獵物」,除了自己受法師「恩澤」,還號召其他女義工、信徒及職工也加入,她們向被害人催眠「法師是佛轉世、不能反抗,雙修是福報」,還在「雙修」現場拍攝、錄音,除通緝中的黃玉婷將待到案後另行起訴之外,其餘四人悉數被依共犯起訴。 去年十一月,一名女義工指控遭聖輪強吻、摸臀襲胸猥褻,心麗法師竟在旁側錄猥褻過程,檢方兩度前往聖德禪寺搜索,心麗還折斷攝影機記憶卡湮滅證據;隨後陸續有十多名被害人出面指控,其中有近十人受害時間為八十九年前、性侵罪尚未修法前的告訴乃論罪,已過追溯期。 經清查,聖輪涉嫌自九十五年九月起,陸續犯下五起性侵罪,時間分別為:九十五年到九十七年間各一起,去年八月、九月各一起,發生在九十六年的案件性侵得逞,其餘為性侵未遂或猥褻。 檢方指出,被害人受害時,都有聖輪的貼身女助理在一旁不斷的安撫、洗腦,還以「神跡」之名拍下過程或錄音,在案發後還發簡訊向被害人解釋,「師父是佛,不能講出去」,使多數被害人隱忍不敢揭露,暗中將經過跟親人講,也有人將簡訊留下來當「證據」。 台中地檢署偵結,檢方認為楊贊儒心生淫念、違反色誡,指示女尼等不斷物色年輕貌美或性情薄弱可欺女子逞性慾,犯後避重就輕、否認犯行,起訴從重求處廿年徒刑。案件起訴後,台中地院也接押,狼法師繼續被收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