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泉順1年內再違規 撤照

中國時報【湯雅雯、江詩筑╱綜合報導】 市售食米混很大,「累犯」泉順山水米再度被抓包,但農糧署僅開罰4萬元,遭外界質疑罰太輕。農糧署表示,依新修正通過的裁量作業要點,泉順如果1年內(至明年9月17日),再違規1次,就會被撤銷糧商執照。 農糧署表示,泉順山水米今年8月爆發混米風暴後,9月擴大抽檢,發現包裝米品種、產地標示不實,違規2次;加上第3季「山水鴨先知長糙米」,碎米粒超過CNS1等標準,已是第3次違規。 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依《違反糧食管理法案件處分裁量作業要點》,混米、產地標示不實等情節重大者,第1次罰4萬、第2次12萬、第3次20萬元;1年內被開罰3次,第4次不合格就註銷糧商登記證。 台大農經系教授徐世勳表示,泉順兩年來已違規18次,「不像話!」今年至少累犯3次,只開罰4萬元實在太少,「農糧署硬得起來嗎?」若要建立消費者信心,一定要嚴格執法、重罰,否則糧商只會「劣幣驅逐良幣」。 泉順公司董事長李東朝27日上午則表示,將對媒體報導保留法律追訴權,認為農糧署這次公布的內容是舊事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