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來台 下半年可望添4家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陸銀來台申請設立據點,下半年有望再添4家!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將簽署,銀行局局長桂先農27日表示,取消「OECD條款」可望納入ECFA清單內,未來陸銀來台設據點,及國銀赴大陸,門檻大幅下降,兩岸設點金融機構家數將大增。 據瞭解,除現在的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外,「OECD條款」一旦取消,不排除是先前曾表達高度來台意願的北京民生銀行、上海浦發銀行、福建興業銀及廣發銀行等4家陸銀,會有興趣立即申請來台設點或投資。 至於1月的首次金證會結論,同樣會在這次納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當中,證期局局長黃天牧昨日也再次強調,對岸證監會主席雖然已由肖綱接任,但雙方協議內容並未聽聞有任何改變,國內券商關心的開放合資設立據點,政策依舊沒有改變。 過去依照兩岸金融往來許可辦法規定,不論我方業者去大陸,或是陸銀來台設立分支機構,都必須有在OECD國家設立分行滿5年以上經驗。 桂先農表示,金銀三會雙方已有取消OECD條款限制後,未來國銀赴大陸申設據點,也不必再受規範有利國銀西進。 另外,桂先農還談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一旦簽訂,已經獲金管會核准,正在陸方受理的多項國銀據點申請案,下半年同樣有機會有新進展,包括永豐銀的南京子行、北富銀的華一銀行等。 他指出,現在像是一銀、彰銀、土銀、合庫、華銀、國泰世華銀的大陸分行,都已經有承作「全面性人民幣業務」的執照,未來會有更多國銀可望取得,再加上大陸同意擴大台資企業的定業,業務商機將會逐漸增加。 黃天牧則提到,現在國內證券業者在大陸,都只有辦事處的據點,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完成後,大陸方面已同意,台資證券業者能合資設定全牌照公司,且上海、福建、深圳地區,持股可達51%。同時,未來將研議放寬大陸證券期貨機構,參股台灣業者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