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廢水變沼氣發電 促3.7億投資額

經濟部今年開始推動為期4年的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選定彰化和屏東這2個養豬大縣,將養豬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沼氣回收發電,養豬場以往製造汙染的印象可望轉為綠能經濟。經濟部預估這項計畫每年可產出約2,628萬度電力,相當於5千戶住家的用電量,可促進新台幣3.7億元投資額。 被視為汙染之一的養豬廢水經過處理後,也可以成為沼氣發電。經濟部能源局和彰化縣、屏東縣政府合作,透過沼氣發電推廣計畫,將養豬廢水處理所產生的沼氣進一步回收,作為發電用途。彰化縣副縣長楊仲:『(原音)直接取養豬廢水來處理,產生相關能源,這規模比較小,我們做為一個示範廠,在今年6月才落成,正在試營運中。目前1年2個廠,如果我們要推廣相關養豬業者設置,可能廠次多,中央應該要同意,多幾個場補助,提高業者誘因。』 對於地方政府建議中央提高收購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經濟部將於7日邀請沼氣相關公協會業者開會討論,廣納各界意見。歐嘉瑞:『(原音)根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躉購費率收購3個特色,只要發出來,屬於再生能源項目的電,保證收購;第2個是收購20年;第3個,費率高低是以5.25%來當作一個投資回收這樣的基礎來做訂定。』 經濟部表示,將自今年起展開為期4年的沼氣發電系統推廣計畫,申請推廣目標量為4000kW(千瓦),可促進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7億元,預估每年產出約2,628萬度電力,相當於5千戶住家的用電量。在二氧化碳減量部分,每年可減少排放量約1萬4,000公噸,大約是15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可固定吸附的二氧化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