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3劑令 台中港業者陳情

台中港務分公司規定今日起進入港區人員須完成三劑疫苗施打,西碼頭聯誼會業者昨日前往陳情建議審慎評估是否有執行的必要。(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港務分公司規定今日起進入港區人員須完成三劑疫苗施打,西碼頭聯誼會業者昨日前往陳情建議審慎評估是否有執行的必要。(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港西碼頭聯誼會業者二十一日前往台中港務分公司陳情,指台中港務分公司將於二十二日起對於進入港區人員須完成三劑COVID─十九疫苗施打,如未完整接種三劑、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十九疫苗證明、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臨時進出港區者,於進入港區須提供七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之措施。嚴重影響各管制站人員車輛通行及港區業者運作。

台中港西碼頭聯誼會陳情指出,員工及承攬商非屬公告的第一、二、三、七類人員,且工作區域都在公司、廠區內,非碼頭船隻作業區工作不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特性者,建議維持原規定掃QR code入港。

業者表示,行政院四月十四日起動徵用本土快篩試劑,導致國內試劑一劑難求且價格高昂,試劑沒超前部署準備,反而要求港區立即接受規定,完全沒顧及到港區作業人員是否購買的到合理價格之試劑。建議試劑未在容易取得且價格合理前,維持原規定量測體溫,掃QR code入港。

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十九疫苗證明,即接種疫苗前,經醫師確認對國內所有授權使用的COVID─十九疫苗皆有接種禁忌或曾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評估不建議接種者,維持原規定量測體溫。

業者說,槽車運輸司機主要作業區域若非碼頭面有直接與船隻作業人員接觸,工作不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特性者,建議維持原規定量測體溫,還有進管制站須逐步查核疫苗小黃卡,勢必造成交通阻塞、人員聚集,增加進出港人員及港警風險,建議審慎評估是否有執行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