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追加3.5億預算促消費 引爆藍綠爭議

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表示,議會去年決議台中購物節不得再追加經費,市府卻改名後闖關,根本藐視議會、把市民當白痴。(林欣儀攝)
台中市議員黃守達表示,議會去年決議台中購物節不得再追加經費,市府卻改名後闖關,根本藐視議會、把市民當白痴。(林欣儀攝)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表示,「消費金喜送」不是台中購物節,而是市府配合中央將發放6000元現金將舉辦的促進消費活動。(林欣儀攝)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表示,「消費金喜送」不是台中購物節,而是市府配合中央將發放6000元現金將舉辦的促進消費活動。(林欣儀攝)

台中市議會將於3月13日召開第4屆第1次臨時會,針對市府提出的172億追加預算進行討論,其中「消費金喜送」追加3.5億經費引發爭議,民進黨議員黃守達表示,議會去年決議台中購物節不得再追加經費,市府卻改名後闖關,要求主動退回;國民黨議員黃健豪認為,購物節經費應交由新的民意討論。

副市長黃國榮強調,「消費金喜送」不是台中購物節的經費,而是市府配合中央將發放6000元現金,為促進經濟發展與消費而編列。

討論臨時會相關議程,市議會6日召開程序委員會,民進黨議員江肇國要求增加二讀會討論時間,讓議員們在臨時會中針對市府追加減預算表達意見。

黃守達表示,這次市府預算追加規模及幅度很大,在「消費金喜送」項目追加3.5億元,這筆錢明明就是台中購物節的經費,但議會去年就決議,要求市府不得以追加減的方式處理購物節經費,市府今年卻換個名字再闖關,根本藐視議會。

黃守達強調,3.5億經費規模與去年追加的台中購物節相當,藉由改名闖關的方式追加預算,逃避議會監督、把市民當白痴,要求市府主動退回該筆追加,否則將嚴加審查。

黃健豪強調,在議會相關決議中有「屆期不連續」的原則,台中購物節不得採追加預算是上一屆議會做成的決議,而去年九合一選舉後,這屆議員都是新選出的民意,呼籲朝野政黨針對購物節活動,應以新民意提出新的看法,而非依照上一屆倉促通過的決議案進行。

黃國榮表示,「消費金喜送」是配合中央將發放6000元現金推出的促進經濟方案,只是借用購物節平台,盼帶動消費,與原本台中購物節舉辦時間不一樣;若以上次議會決議台中購物節經費不得追加預算,當時通過決議時,112年度預算已送到議會審議,市府無法退回增編,也因此,今年無法依照此決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