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各」表 何必管「他」怎麼表

(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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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又在吵「九二共識」。它到底是否存在?有人說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的定海神針;有人說它早已落伍,絕不能繼續使用。但這四字真言到底是什麼東西呢?其實核心就在「一中各表」!

批評者常說,「中共沒有承認過『各表』」,一中各表只是國民黨自欺欺人的把戲。日前又因國台辦一席「1949年國民黨政權戰敗退居台灣」的話語,被解讀為「不承認中華民國」,更讓部分人士覺得「一中各表」已經不存在。然而,這樣的解讀可能根本就誤解了「一中各表」。

什麼叫做「一中『各』表」?「各表」就是說,雖然兩岸都說「一個中國」,但那個「一中」到底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某種「大屋頂中國」?就此,雙方各說各話,南轅北轍也沒有關係。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們的「中」就是「中華民國」;而對岸是憲法統治權未能施行的「大陸地區」。而依對岸的官方觀點,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尚未統一(但又不可分割)的國家一部分。兩岸各有各的「大是大非」,從來沒有改變過。

這也體現在法律和官方文件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樣不會出現在我國法律上。陸委會不管怎麼和中共對罵,都鮮少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號拿出來講。因為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存在的空間,那是「大陸地區」的政權自稱而已。同樣地,要中共官方在口中、文中、法律中大剌剌地承認「中華民國」,也強人所難。

批評者最大問題是在讀「一中各表」時,忽略了「各」字,硬要叫對方依照我們的邏輯來「表」。這種態度看來強悍,其實反而軟弱。因為這等於把自己的地位身分繫諸於「對方怎麼說」。

說實在,忘了「各」表,卻一定要中共表中華民國,骨子裡不是尊嚴,而是根本就不想要兩岸正常交流。一旦「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出現,那就意味著某種「兩國論」,「一中」的前提就沒了。

在「一中各表」之下,雙方可能建立默契:你表你的,我表我的。在這個「不言可喻」的諒解下,雙方各以白手套(海基會、海協會)來簽訂協議,用「海峽兩岸」彼此稱呼。台灣人民到大陸去,就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大陸人民到台灣來,也受中華民國法律的規範。這就是形式、名稱上「互不承認」,但實質上「互不否認」。

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2014年至中山陵謁陵,公開說「中華民國已經103年」,中共並未高調反駁。而2015年的「馬習會」,馬英九與習近平互稱「先生」,但在會後記者會的名牌上出現「總統」與「中華民國」,則互不干擾,相互諒解。這,就是「各表」的默契。和平、友善、交流、共存,就是這樣維繫的。

這種諒解與默契不只在兩岸關係,也是國際關係上常見的現象。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這部法律一方面說美國已終止與台灣統治當局的政府關係,但又把很多應用在「國家」、「政府」的規定適用在對台關係上。到底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不是美國所承認的國家呢?形式上,不是;但實質上,極為接近。所以美國可以給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

除非「一中」的框架能夠改變,兩岸各自憲法也能大改,要不然「一中各表」還是兩岸交流的必要前提。在「各表」的架構下,我們可以批評對岸的史觀錯誤,但並不需要以對方「跟我們同表」作為對話的要件。

至於那些拿中華民國政府薪水的公職人員,自己不依《中華民國憲法》大聲地「表」,說個「中華民國」或拿個國旗都扭扭捏捏,卻拚命要叫別人表,根本只是找理由拖延兩岸交流對話。您相信中華民國是他們的真愛嗎?(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