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混混的“忠義”之路/景志祥

景志祥

最近看了一篇唐朝人沈亞之創作的一篇散文,與其說是一篇散文,不如說一個唐代傳奇故事。

說是唐朝元和年間,在魏豪這個地方,有一個叫馮燕的人,這人祖上沒什麼出名的,自己也只是一個小混混而已,但這人性子豪爽,很講究義氣,擅長玩球,玩鬥雞遊戲。

在當地名聲不太好。

一天,他在街上玩耍,恰好看見了街道上有戶人家爭奪財產互毆,他看不過眼,就湊上前去把人給殺了,殺完人後,他怕被抓,就跑到了鄉下去躲避,這個地方叫滑地,地方比較偏,但這裏卻據守了不少士兵,馮燕經常和駐在滑地的年輕士兵們玩球、鬥雞。久而久之,引起了鎮守滑地相國賈耽的注意,他覺得馮燕很有才,就將他留在了家中。

又是一天,馮燕在街上遊蕩,看見了一個打扮很不錯的婦人在看他,馮燕一看那婦人的意思,就明白了其中的奧妙。

一來二去,兩人就好上了,然而,馮燕不知道的是,這個婦人的丈夫正好是自己軍中的一個小軍官。

但他一點也不擔心。

某次,小軍官在外面和官兵喝酒,馮燕得了消息,就去了婦人的家,兩人關門調笑,好不快活,卻不想,就在這個時候,小軍官回來了,開門的婦人立馬用衣服擋住了馮燕,讓他先藏在門後。

然而,不巧的是,馮燕的的頭巾還放在了枕頭下,旁邊還放在自己的佩刀。

小軍官可能是酒喝多了,也可能是對妻子太過信任,竟一點沒有察覺異樣,進門後,什麼也沒問,倒頭就呼呼大睡大睡。

這時,躲在門後面的馮燕沖著婦人悄悄指了指頭巾,意思是讓婦人把頭巾取出來,自己好走,不曾想,婦人理解錯誤,以為是馮燕讓自己拿佩刀,就把刀遞給了他。

馮燕接過了佩刀,盯著婦人看了很久,忽然一揮刀就把婦人給砍死了,擦幹了血後,從容不迫地從枕頭底下抽出了自己的頭巾揚長而去。

第二天,小軍官酒醒了,看見自己的妻子倒在血泊之中,已經死了不能再死了,小軍官嚇得不輕,以為自己喝醉了酒,不小心把妻子給殺了,正要去自首時,恰巧他的鄰居過來了,看到了一地的血,嚇得沖著門外大喊:殺人了,殺人了!”

事情到了這一步,容不得小軍官多想,沖進來的鄰居就把他綁了起來,並且派人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婦人的父母。

婦人的父母就對眾人說:“以前他就常打我的女兒,還誣陷她有過錯,今天竟又把她給殺了,除了他還就不會是別人,要是他人殺的,為何殺了我的女兒,這個挨千刀的還能活著。”

一錘定音。

眾人覺得這小軍官就是一個混蛋,狠狠揍了他一頓,就送到了府衙,府衙聽說這事,人證物證俱在,鑒於小軍官此舉太過惡劣,就把小軍官判了死刑。

幾日後,小軍官就被士兵押送到了刑場。

行刑時,圍觀了很多人,就在士兵要揮刀斬殺小軍官時,圍觀的人群裏,忽然有一人推開了人群,大喊道:“別殺他!他是無罪的,和他妻子偷情的是我,人也是我傻殺的。應該抓的人是我。”

這人不是別人,正是逃走的馮燕。

送官後,按律法應當斬首。

但滑地的長官賈耽聽說了這事兒後,上報了皇上,並且願意交出自己的官印來換取馮燕的生命。

看到了這兒,是不是覺得有點奇怪,非親非故的為何要以辭職相威脅,救一個殺人犯,其實細細想一下,大概也能猜得出來,估計是賈耽覺得馮燕雖然殺了人,但這個人是該殺之人,他本可以悄無聲息地逃走,卻又回來了,還為了不連累別人來自首,這是非常的講義氣,這是十分難得的品質,所以連自己的官也不要了,也要保住馮燕的姓名。

幸運皇帝聽後,高興之餘,也十分欣賞兩人的品質,特意下了一道聖旨:“凡是滑城(馮燕所在的城)的死囚犯,都赦免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