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檢疫3+4 更換地點一次為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入境檢疫3+4天新制於六月十五日零時起上路,三天居家檢疫及四天自主防疫以同一地點為原則,如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不同地點,檢疫者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單位依地方政府分工)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始得變更地點。另地點更換以一次為限。

入境人數總量管制部分,初期以每週二‧五萬人次為原則,檢疫處所維持住所一人一戶或入住防疫旅宿,以同一檢疫地點完成三天居家檢疫及四天自主防疫為原則。

至於,在四天自主防疫期間,家人是否可以回來這個地點共同居住?指揮中心表示,不可以,考量COVID-19新型變異株境外移入威脅尚未緩解,三日檢疫期滿後接續的四天自主防疫期間亦可能尚處於病毒潛伏期,為保護家人健康,入境檢疫者在三天檢疫及四天自主防疫期間的處所,如為自宅或親友住所,須以一人一戶為原則,未能符合一人一戶者須入住防疫旅宿。

自主防疫期間所稱「必要外出」,是指以工作及探買生活必需品或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可外出,且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應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

另,考量移工、漁工及學生之居檢採共同生活模式,群聚感染風險較高,自主防疫期間不得到校上課、工作,非必要不得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