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連署附身分證影本 藍批荒謬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提案修公投法,國民黨4日表示,蘇巧慧版本要求連署人名冊貼附身分證影本,大走回頭路,且又以戶政機關查對時的刪除份數、比例,為公投設下荒謬、不合理的「不成案標準」。

根據蘇巧慧等人所提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指出,公投法民國107年大幅修正公布後,執行上頗多爭議,除提案內容恐有違憲之虞外,更有提案人、連署人個人資料遭到盜用,甚至提案人、連署人已往生卻仍進行提案、連署等情事。為補正缺失,因此提出修法版本。

蘇巧慧等人所提修法重點包括,增訂連署人名冊除應親自簽名或蓋章外,也應填具基本資料及貼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以確定連署人身分等。

國民黨4日下午透過新聞稿說,2019年修訂公投法時,就曾討論貼附身分證影本有高度侵犯人權疑慮,前副總統呂秀蓮當時曾認為有侵犯個人隱私的高度危險性;最終民進黨拿掉相關規定,現在卻又要複製貼上,大開民主倒車。

蘇巧慧等人的提案中要求增訂「戶政機關刪除人數超過3萬人或連署人數1/10以上者,主管機關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甚至加註刑法論處等說明。

國民黨指出,依照現行公投法,從提案、連署、成案到投票率都有一定的門檻與規範,對於連署人名冊中有不實或書寫錯誤,本來就會於提案人名冊查對階段予以剔除,不列入計算,完全沒有另外修法的必要性。

國民黨強調,民國104年4月8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時,當時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曾表示,若是因為連署人或提案人中有往生者或造假可能性,致使整個公投提案失效,根本不符比例原則,連民進黨自身都曾指出不成案標準的荒謬。20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