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棒球國手刺殺女友!一審判決曝

▲今年3月22日上午嘉義市台電配電中心驚傳發生一起情殺案,案經地院審理,兇嫌陰經龍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圖/翻攝畫面)
▲今年3月22日上午嘉義市台電配電中心驚傳發生一起情殺案,案經地院審理,兇嫌陰經龍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圖/翻攝畫面)

前棒球國手、現任台電員工陰經龍(55歲),因懷疑交往10幾年的台電張姓女包商另結新婚,遂於今年3月22日上午,在台電配電中心辦公室,持預藏的水果刀,狠刺張女5刀,導致張女胸口大量出血,倒臥血泊當中,警消到場後雖緊急將人送醫,但仍宣告不治;案經地院審理,兇嫌陰經龍被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傷害、恐嚇等罪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陰經龍過去曾代表台灣參加威廉波特少棒賽,期間表現優異,更榮獲「三冠王」美名助台灣奪得冠軍,當兵退伍加入台電棒球隊,退役後轉任公務人員,在台電服務30餘年。陰男和張女過去都曾有過婚姻,但都以離婚收場,後來2人因公常有交集,進而成為情侶,雙方已交往多年。

今年3月間因張女提出分手,讓陰男情緒十分低落,甚至懷疑張女另有他人,故而引起殺機,同年月22日上午,陰男趁著遞送公文給張女時,拿出預藏的30公分長水果刀刺殺張女,導致其右胸、右上臂、左側側胸及上腹部等5部位受有刀傷,一旁同事見狀,嚇得連忙上前阻止,但陰男卻向其嗆聲「如果敢阻止,我連你也殺」,最終導致張女大量失血,引發低容積性休克,傷重不治。

法官審理後認為,陰男與被害人張女,交往數十載,卻未顧念彼此情誼,持刀殺害張女,雖罪刑重大,但考量到其犯後坦承犯行,且與部分告訴人和解,故殺人罪部分,認定陰男惡性尚未達量處死刑、無期徒刑程度,因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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