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黃國益:高虹安助理如執行工作貪汙罪不成立

針對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前李姓助理被指為貪汙一事,前法官黃國益時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高虹安國會助理如果在職期間,的確有執行份內工作之事,那貪汙罪就不可能成立。

九合一大選進入最後倒數階段,不是六都之一的新竹市近來成為選戰焦點,民眾黨市長候選人高虹安連番遭到藍綠攻擊,其中助理費涉貪爭議更是引起外界熱議,今24日因酒駕遭到民眾黨開除黨籍的竹北市長候選人林冠年,還赴北檢遞交涉貪瀆案的證據,再次成為話題。

對此,前法官黃國益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身為法律人應該要站出來為民眾釐清整件事情的法律責任,而不是讓媒體或名嘴在混淆視聽,他也強調,高虹安助理如果在職期間的確有執行份內工作之事,那貪汙罪就不可能成立。

黃國益是前最高法院法官,對立委高虹安助理被指涉及低薪高報、領取和核發不一一事,他認為相關案件在法律責仼已有非常多前案,最高法院也有非常確定看法,如果是用人頭把薪水領出就是詐取財務的貪汙罪,但如果在職期間是有執行任務,那貪汙罪就不可能成立,這些都是法律上已經很明確的判決,身為相關公務人員和法律人應該要出面說清楚法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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