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設上限 基層怨超勤津貼減少做白工

警政署去年12月試辦基層員警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等新制,發現一些人力不足或任務性質特殊的單位,的確難以符合新的勤休規定。(王錦河攝)
警政署去年12月試辦基層員警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等新制,發現一些人力不足或任務性質特殊的單位,的確難以符合新的勤休規定。(王錦河攝)

除了全國派出所所長試行每日值班12小時,警政署在去年12月也曾挑選部分派出所,試辦基層員警每月加班上限60小時等新制,發現一些人力不足或任務性質特殊的單位,的確難以符合新的勤休規定。基層員警則抱怨,事情一堆卻不准加班,超勤津貼又被迫減少,批「根本是做白工,將青春奉獻給國家了!」

警政署2019年曾發函「建立合理勤休制度,使基層員警有充分休息時間避免過勞」,規定每日勤務時數以8小時為原則,去年也曾試辦「固定日勤、夜勤或深夜勤」勤務,都獲得基層普遍支持。

為瞭解各警察機關對《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草案的適用性,警政署去年12月,從每個分局挑選一派出所試辦員警每日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60小時、勤間應連續休息11小時等新規定。

但基層員警表示,依現行的工作量,每月加班60小時根本做不完,他們初估至少需80小時。此外,像北市超勤津貼上限是1萬7000元,若強行規定減少加班時數,年輕新進員警因俸點低,只能領到目前的三分之二,要服務近30年的老鳥才不會受到影響。在不准加班、加班費減少,但工作還是得做完下,基層抱怨「簡直是做白工」。

基層員警表示,以前說要減少警察冗務,但一發生事情又找上警察,要他們查豬瘟、支援邊境防疫等,甚至連替八大行業領快篩都要推到警察頭上,長官們卻說是因為「市政一體」、「警察是國安團隊」。

基層員警說,若要他們減少加班,就該減少非警察本業的工作,或是增加警力。警政署表示,將會評估人力與經費,再向內政部及銓敘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