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通局說明公共自行車權利金與升級計畫

(記者黃秀麗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針對,有關報導公共自行車營運權利金收入表示,現行契約係以市府整體支出最少之概念規劃,並收取超額權利金與廠商利潤分享;108年租借次數已達規劃目標,惟因推動捷運及公車轉乘優惠,短途旅次增加以致營運收入未達收取權利金標準,為確保本府權益,已依議會審議本計畫預算附帶決議,朝「固定權利金+超額權利金」方向並加入重新議訂權利金之機制。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之建置及營運管理於107年底到期後,以市府預算支出最小為目標規劃新契約,經公開招標後,委託廠商接續提供服務至110年底,須維持設備妥善率及辦理設備汰換作業,契約亦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最長不得超過114年底,計畫總經費不得超過2億6,599萬元),並要求廠商提出升級計畫(內容須包含系統更新、車輛定位及行動支付等功能)。

北市公共自行車系統自97年於信義計畫區試辦設置迄今已10餘年,為使系統發展能符合未來趨勢,故規劃系統升級。升級計畫係於原契約內以「升級取代汰換」概念,將原本需汰換車輛升級並將既有400站、16,000車位升級並擴增至1,200站及26,000車位,以廣而密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提供服務,站距變小使市民離站點更近,增設站點亦吸引更多人使用。整體仍於原契約採購金額2億6,599萬元之額度內辦理,僅為因應後續年度大量設備投入而調整各年度價金分配比例,並無因升級而增加經費情形。

另外針對外界關切公共自行車營運權利金收入部分,108年度租借次數達2,846萬次,惟因107年4月起推出YouBike與公車捷運轉乘優惠及定期票,吸引更多短途旅次,致單次租借收入較預期降低,整體營運收入未達權利金收取標準。目前已朝「固定權利金+超額權利金」方向並加入重新議訂權利金之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