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百貨量販店 10月12日起禁用免洗餐具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台北市環保局宣布百貨公司、量販店及市府所屬機關學校,自12日起恢復禁用一次性餐具,市府也將派員稽查取締,若有業者違規,環保局可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
環保署前年起規定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在餐飲場所不得提供各種材質的免洗餐具,北市有54處百貨公司與購物中心在去年元旦實施禁用免洗餐具規定,同年5月再增加13處量販店。
今年5月中本土疫情爆發,全國升級三級警戒防疫,環保署同意各縣市依疫情狀況,可暫時提供免洗餐具避免染疫,陸續有餐飲業者提出申請暫時提供免洗餐具,環保局審核後,申請1次核准期限以3個月為限。
隨疫情降溫,且餐飲業不須再使用隔板、梅花座,環保局經向市府食安委員會報告,已發函給各餐飲業者及市府所屬機關學校,自12日起恢復禁用一次性餐具。
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指出,12日起恢復禁用一次性餐具的場所,將派員前往稽查,一旦發現有業者違規,即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不過,楊姓民眾說,疫情雖然趨緩,但若要與其他人共用餐具還是會怕怕的,寧可選擇外帶回家吃,否則就自備餐具盛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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