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台開放探病探視 打滿3劑者免快篩

即日起,開放全台醫院探病。(指揮中心提供)
即日起,開放全台醫院探病。(指揮中心提供)


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4日)宣布放寬原中央規定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及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病、探視的限制,自即日起,開放探病、探視,探病、探視當日須快篩陰性,打滿3劑或確診康復3個月則內免快篩。

指揮中心指出,全國醫院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指揮中心表示,全國醫院住院病人的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則為2人。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的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的陪病者,每名住院病得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的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訪客、陪住者管理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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