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再判處74名反政府示威者徒刑 最高18年

官員22日表示,古巴法院再對74名參與去年夏天前所未有的反政府抗議活動的人,進行宣判,其中有些人的刑期長達18年。

古巴哈瓦那(Havana)、聖地牙哥(Santiago)和馬坦薩斯(Matanzas )的司法當局,宣佈對74名被告的判刑。這些人被指控煽動叛亂,擾亂公共秩序以及與抗議活動有關的其他罪名。2名被告被宣告無罪。

在被判刑的人當中,有56人被判入獄10年至18年;其他18人被判處「矯正勞役」,其中包括12名青少年。

檢察官辦公室說,那些被定罪的人「攻擊了我們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秩序和穩定」。

去年7月11日和12日,古巴各地爆發了大規模抗議活動。在古巴經濟陷入困境、食品和藥物短缺以及對政府的憤怒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示威者要求獲得更大自由。這是自1959年革命以來,古巴最大的抗議活動。

古巴政府下令安全部隊鎮壓。根據民間組織「Justicia 11J」表示,鎮壓的結果造成1人死亡, 數十人受傷,1,300多人被捕。

在之前的法庭宣判中,一些示威者最高被判入獄長達25年。最新這74人的判決使得因參與示威而被判刑的總人數達到488人。

今年1月,古巴政府表示,包括55名未成年人在內,有790人因去年7月的示威活動而被起訴。

古巴政府譴責美國是抗議活動的幕後黑手。

古巴國會在今年5月批准新刑法,其中包括對「參與顛覆活動」等罪行,實施更嚴厲的懲罰,以防止類似去年7月的抗議活動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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