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 北院判丁守中敗訴

九合一選舉後,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訴訟,台北地院今天判其敗訴。丁守中說,感到遺憾,選舉無效相關法律條文應作廢,待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是否提起上訴。柯文哲臉書則發文表示,從選完之後每天都在全速處理市政,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圖為丁守中(前中)今天在判決後離開法庭。(中央社)
圖為丁守中(前中)今天在判決後離開法庭。(中央社)

丁守中於選後委由律師向北院具狀以中央選舉委員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為被告,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原告之訴駁回」,對此,丁守中表示,法院應該是民主法治與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台北地院這樣的判決,嚴重扭曲了民主選舉制度的公平,不只傷害了司法公信力,更嚴重傷害了台灣的民主。

他說,沒有人能否認,在市長選舉中,中選會及市選委會嚴重違法,犯下非常多的錯誤,造成十幾萬人一邊看開票結果,一邊投票,「這樣荒謬的選舉還被法院認證是有效,難道説司法糾正選務機關選舉無效的制度已完全崩潰失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選罷法上有關選舉無效的法條都可以廢止了!」

丁守中表示,不是他永遠停在11/24那一天,而是希望選舉的違法錯誤,永遠停在11/24那天,以後永遠都不要再發生。等收到判決書後,他會和律師團研究下一步,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而柯文哲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從去年11月24日選完之後,每天就是全速處理市政,「所以對於今天的官司判決,我的感想是…嗯,知道了,繼續工作」。

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民國107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落幕,台北市長柯文哲連任成功,丁守中以3254票之差落敗。

–107年11月28日,丁守中赴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重新驗票及證據保全。

–107年12月11日,丁守中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107年12月12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人工抽籤分案,法官黃愛真中籤承審,審判長為徐千惠庭長,陪席法官劉娟呈。

–107年12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公布重新驗票結果,柯文哲獲58萬663票,丁守中拿到57萬7096票,丁輸柯3567票,較原先開票結果多輸了313票。

–107年12月24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台北地方法院首次開庭。丁守中表示,全世界都沒有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荒謬現象,相信司法會還他公道。

–108年3月29日,丁守中選舉無效案辯論終結,丁守中表示,他提出選舉無效訴訟,就是要建立公平的選舉制度,徹底遏止行政部門挾執政優勢,違法影響選舉結果。

–108年5月10日,丁守中選舉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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