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徵新校長 任內不得兼政黨職務

台大首度列出校長條件之一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圖為台大校門。(本報資料照片)
台大首度列出校長條件之一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圖為台大校門。(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台灣大學昨天在官網公告徵求下一任校長候選人,各界可在6月27日下午5時前,向台大遴委會推薦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資格及具備國立大學校長任用規定者,參與台大校長遴選,台大首度列出校長條件之一為,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現任台大校長管中閔就任前風波不斷,他的任期到明年1月7日,已宣布不續任,校方啟動下一任校長遴選作業,今年2月選出遴選委員會中的18席委員,包括衛福部前部長蔣丙煌、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等人,加上教育部遴派3名委員,合計21名遴選委員,負責遴選作業。

台大昨公開徵求新任校長人選,候選人須具備三個條件,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任用資格;二、必須同意被推薦,同時符合國立大學校長任用相關規定,且具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具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處事公正並超越黨派利益;三、必須承諾,擔任校長職務期間,不得兼任任何政黨職務。

各界推薦台大校長候選人的方式有四種,一、央研究院院士、國內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員、副研究員(含退休)20人以上之連署,得推薦1人;各學術專業學(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1人;三、台大校友總會、各地區校友會、學生會、研究生協會,經各該會正式議決,得推薦1人;台大校長遴委會主動推薦,每5人以上連署,得推薦1人。

台大稱,凡有意推薦之個人或團體,可至台大網頁「校長遴選」下載表件,而校長遴選委員會預計7月下旬至8月上旬與候選人相關人士訪談,8月中下旬舉行治校理念說明會,8月下旬或9月上旬辦校務會議推薦投票,9月中下旬與候選人面談,選出新任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