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醜聞案 僅6前法官移送監院

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司法院人審會28日決議將林奇福等6人送監察院。圖為日前司法院調查報告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司法院人審會28日決議將林奇福等6人送監察院。圖為日前司法院調查報告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富商翁茂鍾引發的司法醜聞,司法院人審會28日晚間決議,將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前台南地院法官蘇義洲、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及陳義仲、前高院庭長林金村等6人移送監察院。

另外,林奇福及林金村的一等司法獎章撤銷,並追繳獎勵金;前高院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謝家鶴、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等3人撤銷一等司法獎章案,等到其他涉及違失行為法官的全面調查後再審議,先予撤回。

林奇福昨日親自到人審會說明,被媒體問及會不會覺得委屈,他說當然,但自認心中坦然。他說監院調查報告「看圖說故事」,他審理的是百利案、翁也不是當事人,他不知翁與百利案有關係。

司法院18日公布第一階段調查結果,認定20名現職或退休法官接受翁襯衫、外套、保健品餽贈及宴飲招待。其中林奇福7人,送人審會討論。

人審會昨認為,林奇福、顏南全及蘇義洲承審翁或其經營公司訴訟,卻與翁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雖沒審理翁案,但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情節重大,6人有應受懲戒必要,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人審會表示,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承審翁的相關官司,他只是依法為不受理的程序判決,且無證據證明他有參與翁招待的餐敘,沒有當事人不當接觸,是否有收受襯衫尚有疑慮,難認懲戒事由,不予移送監察院及撤銷一等司法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