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變性 猥褻子女逼叫阿姨

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做了變性手術,竟公然猥褻要自己的3個子女聞他私處,逼迫叫他「阿姨」。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前妻及家人求情,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囚1年6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做了變性手術,竟公然猥褻要自己的3個子女聞他私處,逼迫叫他「阿姨」。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前妻及家人求情,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囚1年6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一名從小就有性別認同障礙的男子,離婚後動了變性手術,不滿孩子仍喚他「爸爸」,為逼迫3名未成年子女稱他「阿姨」,竟要對方聞他私處,還用手指壓弄兒子的生殖器。檢方起訴後,他辯稱是向子女解釋變性手術後的特徵,沒不法意圖,最高法院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囚1年6月確定。

據了解,該男長期有性別認同困擾,雖曾走入婚姻,最終仍離異收場。2017年他變性,從中年大叔搖身一變成美魔女,希望孩子改叫他阿姨,無奈子女仍稱他爸爸。2018年4月,他在家中用手玩弄私處,再將手伸到3名子女臉上,要他們聞味道,且對兒子做出猥褻行為;同年6月他到幼稚園接小孩,竟在教室門口脫掉褲子,老師制止後報警,檢方起訴。

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及公然猥褻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二審考量家屬求情及他坦承犯行,依故意對兒童犯公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囚1年6月。

他上訴辯稱,接受變性手術後,患有精神疾病,且認知功能及判斷力退化,他的精神障礙狀況有無不罰或減刑的適用,二審未詳加審酌,也未傳喚為他進行精神狀況評估的醫師到庭詰問,原判決有證據調查未盡及判決違背經驗、論理法則的違法。

男子稱他的行為,是向子女解釋變性手術的結果,非為滿足自己性慾而為猥褻;況且他變性後,入監服刑可能有遭霸凌之虞,希望法官准予緩刑。

最高法院指出,男子在警詢及偵查時,對本案相關事實,能適切回答,並能依當時狀況判斷自己行為違法性,也能認知其行為可能對子女造成身心傷害,沒有辨識能力問題,駁回上訴,判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