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重新選舉 藍呼籲1126同時舉行

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提醒中選會若4日辦理嘉義市長候選人重行登記,選舉仍能在11月26日完成。(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提醒中選會若4日辦理嘉義市長候選人重行登記,選舉仍能在11月26日完成。(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嘉義市長候選人黃紹聰因病過世,嘉義市選委會公告停止嘉義市長選舉,中選會表示,將依法定期重行選舉。國民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提醒中選會若4日辦理嘉義市長候選人重行登記,選舉仍能在11月26日完成。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呼籲,民進黨的黑手不要伸入獨立機關,讓中選會依法行政、專業考量。如果中選會有特定的政治考量,不願意在今天做出決定,明天就辦理候選人登記,刻意拖延導致嘉義市長選舉必須另擇期辦理,就是用政治思考,為特定候選人打延長賽,讓中選會變成政治工具。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羅致政在受訪時表示,一切按照所有的法律程序走,如果要重新登記、公告等,選委會要去評估,不能假定只有原來的幾個人要選舉,如果有新的人要登記參選,相關權益也要得到確保。

曾銘宗表示,對於黃紹聰候選人過世,國民黨團感到遺憾,並表達哀悼,但如果市長選舉與其他選舉分開日期舉行,需要動員有形無形社會成本難以估計,且選務人員原本就招募不易,另擇期舉行再招募就更為困難,加上各地選務經費都已經有相關規劃使用,另擇期舉辦經費恐無著落,呼籲嘉義市長選舉還是應該在11月26日舉行。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明,依據選罷法第38條,候選人登記要在投票前20天公告,而現在距離11月26日還有23天,各陣營候選人已經動用很多資源,為了社會成本考量,且並非國家發布緊急命令的情況,既然時間還來得及,嘉義市長選舉就應該如期舉行。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以信表示,依照選罷法第38條,候選人登記應於投票日20日前公告,不得少於5天;選舉人名冊,應於投票日15日前公告,如果中選會能宣布從4日就開始公告候選人登記,5天後立即公告選舉人名冊,26日舉行選舉時間是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