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不容犧牲農民權益 盧秀燕籲中央傾聽民意
台中市議會昨(二十七)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振嘉關心國土計畫法影響農民權益議題。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國之大法,但不能以犧牲農民為前提,把非都市計畫的土地都列入管制,更提高刑責、罰金並納入檢舉制度。包括她在內的縣市首長及立委,均一而再再而三向中央提出反應,每個縣市都有農民,農民更是所有行業裡最弱勢的行業之一,犧牲農民權益來完成國之大法是不可行的,希望在這方面中央一定要重視農民權益。
盧秀燕指出,雖然法律用意良善,加強水質、國土保護是應該的,但不應將責任施加於農民身上,片面犧牲農民權益、影響生計。盧市長也說,水利會被中央收歸,用意讓水源可以更有效調度,但許多農民反映收歸變公務機關以後,反而受到許多問題限制,呼籲中央要傾聽民意。
台中市府農業局表示,內政部於今年4月26日預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草案,經檢視與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差異甚大,農業局就農業權管部分,各業管單位於5月間已陸續召開說明會,邀請各界農民團體及農友到場,收集各方意見,有關農民提出將損害權益或相關建議,農業局將彙整後向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