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今年前5月2次事故達2件 釀2死9傷

車輛尚能行駛且無傷亡事故處理流程。(圖:高公局提供)
車輛尚能行駛且無傷亡事故處理流程。(圖:高公局提供)

▲車輛尚能行駛且無傷亡事故處理流程。(圖:高公局提供)

為避免國道發生二次事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醒,若於國道遭遇事故,致有人員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情形時,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關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安全處所,並建議穿著反光背心,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至車後方一百公尺處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高速公路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報案(手機開啟定位功能後,系統會自動判斷人員所在位置)或撥打一一○或一九六八客服,等待員警抵達。

高公局副局長廖肇昌昨(十七)日於交通部召開記者會公布一項統計顯示,國道今(一一一)年一至五月發生二次事故致死傷,計發生二件,造成二人死亡,九人受傷;而去(一一○)年同期發生二次事故,計一件,致一死、零傷。

由於國道車速快,駕駛人所需應變視距較長,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在國道發生事故時,採取任何動作,例如解開安全帶、擺放車輛故障標誌、報案或移動車輛前,都應先確認自身安全,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高公局也表示,車輛故障時,應儘可能滑離車道,停放至路肩,並擺放故障標誌及通報待援。提醒用路人上路前,要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避免於國道上發生車輛故障或事故,而危害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