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5月下旬交通量減少30-50%

受疫情影響,自今年五月十五日起實施三級警戒,經高速公路局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國道交通量較今年四月下旬受疫情影響前減少三成~五成;但高公局透過大數據也分析,五月下旬行駛國道嚴重超速情形,較四月下旬增加約百分之二十四,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務必依速限行駛勿超速,以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

高公局分析今年五月下半月及四月下半月資料顯示,國道超速六十公里以上之嚴重超速行為,前十名路段主要在北部,分別為國三木柵、樹林、國一桃園、國一高架楊梅端、國三三鶯、國一高雄(九如路)、國一竹北、國三霧峰、國一中壢及國一機場系統等路段,時段則多發生在夜間,其中二十三-六時佔比即超過五成;相關超速時段及路段,高公局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加強勤務安排,取締違規超速車輛之參考。

高公局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速,將處新臺幣三千~六千元罰鍰,若超速六十公里以上者,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罰二萬四千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二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三萬~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