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首長是否在公共建設署名 正反意見不一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0日電)北斗鎮公所外牆更改鎮長署名,遭質疑抹煞前任政績;對於地方首長是否在公共建設題字、署名引發討論,有民代認為,這是讓選民對政績有感的有效方法,雖不美觀卻無法避免。
不過也有北斗鎮民認為,地方首長不一定要署名題字才能秀政績;顏姓民眾指出,北斗鎮長顏宏霖在選舉時曾提政見承諾,未來不在公共建設上署名題字,他就是認同這項政見,才票投顏宏霖。
北斗鎮公所辦公大樓外牆牆面的鎮長署名最近從「北斗鎮長楊麗香」改成「北斗鎮長顏宏霖」,有民眾質疑此舉涉抹煞楊麗香政績。鎮公所人員解釋,外牆有2個署名,無意抹煞前任政績。只改位置較低且字體較小的署名,符合現況,
公共建設及告示牌上常有縣長、鄉鎮長等人署名題字,民主進步黨彰化縣議員劉珊伶今天接受記者電訪時說,地方首長在公共建設上題字已是常態,站在政治人物立場,一定想讓選民知道自己幫選民爭取哪些建設,署名題字是最有效的方法。
劉珊伶指出,像有首長在公園題字,當父母帶小朋友去公園遊玩時,馬上就知道公園是首長政績,像她有時會把自己爭取的建設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宣傳,但效果還是沒有署名來得直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會科學暨體育學院長黃建銘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說,以台灣選舉文化來看,首長在公共建設署名無法避免,像是橋梁等硬體建設,可使用時間長達10多年,都可為首長政績留下紀錄。
黃建銘建議選民,可在投票前針對候選人多做功課,除硬體建設外,另以問政表現及政見作為投票依據。(編輯:郭諭儒)1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