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線最後時刻! 高虹安助理費案提上訴:感謝各界關心

高虹安一審判刑後,在壓線日委託律師提出上訴。(圖:高虹安臉書)
高虹安一審判刑後,在壓線日委託律師提出上訴。(圖:高虹安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內助理費案,一審被台北地院依貪污罪判刑7年4個月徒刑,目前停職中,市長職務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高虹安透過親近人士,近期成立媒體群組發出聲明:「19日是提出聲明上訴狀的最後一天,高虹安已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狀,感謝各界關心」,至於何時提出上訴、上訴理由皆不得而知。(彭清仁報導)

高虹安一審依貪污罪名判刑被停職,已委任律師提上訴二審拚翻盤。(圖:彭清仁攝)
高虹安一審依貪污罪名判刑被停職,已委任律師提上訴二審拚翻盤。(圖:彭清仁攝)

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公費助理加班費、酬金等,一審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兩項罪名,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檢察官起訴時,認定高虹安等人涉詐領金額46萬多元,但法官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其中高虹安涉及的不法所得,未扣案金額共11萬6514元將全數沒收。

高虹安在7月26日宣判當天也立即停止市長職務,並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市長。高虹安在停職後也發佈聲明,退出民眾黨之外,也強調一定會上訴爭取清白。19日是上訴的最後一天,高虹安則透過朋友表示,已委請律師提出上訴。至於台北地檢署認為高虹安量刑、犯罪所得沒收部分,法院認定犯罪所得是11萬6514元,並未納入虛報多數「加班費」部分,刑度有違罪刑相當,犯罪所得亦有漏未沒收,在本月16日也提起上訴。

據了解,高虹安在停職後幾乎神隱,不但未出現在任何公開場合或活動,臉書、IG幾乎停止更新,市長室幕僚也不了解高虹安私人行程。但各界認為高虹安人應該還在新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