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台灣不僅重罰 還要考量人性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將新冠肺炎防疫及對抗非洲豬瘟相關裁罰、追討,直接由院長辦公室管考,並要求行政執行單位嚴格執行,不惜祭出查封、境管,甚至管收的手段,但不分輕重,嚴格執法的肅殺氛圍,到底是為守護台灣達到警惕效果,還是把人民當成敵人,引發民怨。

任何法律對違規行為的處罰都須依照比例原則,這就是為什麼行政處罰都訂有彈性空間,讓主管機關可依實際情況裁量。

新冠肺炎防疫裁罰案件中,有明知自國外入境後應該居家檢疫,卻違反規定到涮涮鍋用餐,還有根本就無視防疫規定,呼朋引伴到餐廳聚餐等故意違規行為。也有借住友人家檢疫遭社區排擠,被迫出門取餐而違規受罰。

對抗非洲豬瘟的裁罰案,固然有明知不得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卻故意違規者,卻也不乏不知肉類製品成分,在返台行李中被查獲,或境外親友好心寄送肉品禮物而受罰的民眾。

儘管違法態樣不同,但行政罰鍰的金額卻差不多,且只要滯欠繳納罰鍰,一律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讓受罰民眾面對查封、拍賣財產、境管,甚至被管收的可能。

例如高雄吳姓女子,過境香港買了一個大亨堡返台就被罰20萬,繳了7萬罰鍰後,未繳部分竟然就被行政執行查封市價200萬的套房,面臨被拍賣的命運。

政府拒病毒於境外的出發點值得肯定,但是不分情節,一律對民眾重罰,並使用行政執行的強制手段催討,無視法律之外的情理和比例原則衡量,可就傷害國民感情,守護台灣不是只有雷霆嚴罰,還要考量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