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消防局、羅東林管處籲掃墓謹慎用火

掃墓謹慎用火,羅東林管處表示,使用火源疏忽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釀成森林火,依森林法規定會重罰。(羅東林管處提供)
掃墓謹慎用火,羅東林管處表示,使用火源疏忽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釀成森林火,依森林法規定會重罰。(羅東林管處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四月五日清明節,民眾紛紛提前掃墓,但用火不慎,引起墓地火警,宜蘭縣防局表示,六日及七日接獲五起墓地火災,致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消防局呼籲縣民做好防火工作,羅東林管處也提醒,依森林法規定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宜蘭縣消防統計指出,六日礁溪第三公墓、頭城第一公墓、員山第一公墓、竹安國小後方分別傳出火警;七日壯圍第一公墓發生火警。

消防局表示,民眾祭祖掃墓焚燒香燭、金紙、雜草等可燃物時,若用火不慎,就會發生火警,甚至引起山林大火;近期會在全縣廿二處墓地,派遣消防人員、義消等駐點或巡邏,並採購防火宣導環保水袋,在各墓地入口發放,民眾離開前可將焚燒後的餘燼澆熄。

羅東林管處表示,所轄加禮宛保安林及加留沙埔保安林,因位於濱海公路旁且鄰近墓地,為避免民眾清明節掃墓焚燒紙錢、燃燒雜草與垃圾等使用火源疏忽或將菸蒂隨手丟棄於草叢或枯枝落葉堆積處,引發火災延燒至國有林地釀成森林火災。

林管處呼籲民眾於清明掃墓祭儀活動,應「不」隨意引火、「不」拋棄菸蒂、「不」燃燒雜草與垃圾,避免火勢延燒至森林區域,引發森林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