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飆破154km挨罰8000 原廠認證:不可能!法官撤銷罰單

高雄一名開著小貨車的黃姓男駕駛,被警方以飆速154公里開罰8000元,但黃男認為車上滿載貨物不可能超速,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小貨車的原廠車商在庭上表示該款車在新車測速時也僅有145公里,法官因此認定警方取締有誤撤銷罰單!

小貨車的原廠車商在庭上表示該款車在新車測速時也僅有145公里,法官因此認定警方取締有誤撤銷罰單!(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小貨車的原廠車商在庭上表示該款車在新車測速時也僅有145公里,法官因此認定警方取締有誤撤銷罰單!(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ETtoday》報導,判決指黃男去年1月開車行經台61線275.9公里處時,被警方以飆速154公里開罰8000元,但黃男認為車上滿載貨物不可能超速,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警方聲稱雖一般車輛儀表速度為140公里,但實際駕駛時確實是有可能達到時速154公里,但原廠車商卻表示該款車在新車測速時也僅有145公里,法官因此認定警方取締有誤撤銷罰單,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