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里港發振興經濟消費金 每人1000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屏東15日電)振興經濟,屏東縣里港鄉長徐國銘今天表示,將發放在10月底前設籍里港鄉的鄉民,每人1000元振興經濟消費金;發放時間預計明年1月14、15、16日3天。

徐國銘透過臉書fb表示,領取資格為今年10月31日前戶籍遷入里港鄉者:若是新生兒,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出生,並入籍里港鄉(父母親其中一方為里港人),一樣可請領振興金補助。

徐國銘表示,發放時間地點,預計明年1月14、15、16日於各社區活動中心發放,參照重陽敬老金發放地點發放,讓大家拿到振興金可以採買年貨,過個好年。鄉公所與鄉民代表「攜手創造阿里港的幸福飛揚」。(編輯:孫承武)1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