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整潔政策 有立即危險性、破壞觀瞻優先改善

謝國樑市長都發處長謝孝昆的陪同下,主持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會中說明推動「市容整潔」政策短中期執行策略。(記者王世明攝)
謝國樑市長都發處長謝孝昆的陪同下,主持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會中說明推動「市容整潔」政策短中期執行策略。(記者王世明攝)

▲謝國樑市長都發處長謝孝昆的陪同下,主持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會中說明推動「市容整潔」政策短中期執行策略。(記者王世明攝)

基隆市府推動「市容整潔」政策,謝國樑市長昨(十四)日上午在都發處長謝孝昆的陪同下,主持市政會議後記者會,會中說明推動「市容整潔」政策短中期執行策略,強調將以「立即對安全有危險性,對市容有破壞」列為優先改善對象,共同維護市容整潔,保護市民安全。

在昨天的記者會中,謝國樑市長指出,基隆是國際郵輪港口城市,未來爭取更多觀光客,推動「行人友善」、「乾淨家園」到「市容整潔」政策都是城市的基本要件,城市硬體建物在林前市長任內已有改變,市容整潔仍有許多工作要做,將分短中期策略循序推動。

謝國樑市長表示,從街道堆滿雜物,到建物任意堆放鷹架及搭建廣告物,造成市容觀瞻亂無章法,這都是未來改善重點。在短期策略部分,將先進行宣導,市府會針對違規樹立的廣告,通知業主自行處理;在公共空間堆放雜物部分,則會和區公所共同改善。中期策略請都發處研擬廣告物設置相關規定,讓城市變得整潔,市民居住更舒適安心。

市府都發處謝孝昆處長則指出,針對市容整潔短期策略,將先清查違規竹架、鷹架樹立廣告及大型廣告招牌,並發文通知相關所有權人限期拆除,未拆除者,先依建築法第95條之3規定裁處,並強制拆除,收取執行費用。而在中期策略方面,將結合轄內相關公會團體,召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申請法令、程序及應注意事項等教育訓練,並於市府網站設立專區,公告相關法令資訊,建立市民基礎法制觀念。

市府都發處也表示,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三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或使用人,新台幣四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