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6月暫停代收代辦費 復課後依實際上班比例收費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教育部27日與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達成共識,今(28)日正式宣布,幼兒園停止到園上課至6月14日,6月這段期間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每月繳交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將等復課後再按比例收費。

對於私幼業者的損失,教育部表示,爭取將私幼的營收短收,納入紓困方案,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目前已研議相關執行作業。

教育部表示,等復課後,幼兒園向家長收取的費用,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舉例來說,某園一個月代收代辦費為新臺幣4000元,6月原應提供的教保服務日是20日,因停課政策,學童只到園11日,家長只須繳交2200元(4000除以20,再乘以11)。

日前傳出少數幼兒園要求教師在停止到園期間放無薪假,教育部表示,幼兒園在這段期間要退還的費用,不包括支應教職員工所需的學費及雜費,幼兒園教師仍須負責引導家長為幼兒提供多元學習機會,每日並應主動聯繫、關懷幼兒生活情形。

教育部宣布,幼兒園因疫情停止上課,6月先不收代收代辦費 ,復課再按比例計算。(臺東縣三間國小附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