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市廣停12開闢工程動土

彰化市長林世賢、市代會主席陳文賓及各級民代共同主持廣停十二停車場動土開工。(記者曾厚銘攝)
彰化市長林世賢、市代會主席陳文賓及各級民代共同主持廣停十二停車場動土開工。(記者曾厚銘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為了舒緩彰化市公所周邊停車問題,彰化市公所斥資六百五十萬元展開廣停十二房屋拆除工程(二期)暨廣場與停車場開闢工程,九日上午由市長林世賢及市民代會主席陳文賓等代表共同主持隆重的開工動土儀式,完工將提供汽、機車停車,且增闢休憩空間。

市公所指出,占地約四百坪、座落在彰化市公所後方的廣停用地,已荒廢多年未使用,民國七十八年列入「彰化市都市計畫廣停十二用地」公告徵收,並於民國九十三年發放補償金完竣。一0三年十二月二日完成變更所有權人為彰化市公所,一0七年經彰化縣文化局勘查結果判斷不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因建築物老舊結構不安全有倒塌疑慮,經彰化市公所規劃拆除既有建物,並新建以廣場為主並附帶施設停車空間,以活化使用。

林世賢指出,「彰化市廣停十二房屋拆除工程(二期)暨開闢工程」採廣場兼停車場立體多目標使用方案,日前已施作完畢,拆除作業工程(一期),再來接續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開闢廣場及停車空間,同時種植草皮與植栽綠化空間,並改善既有人行道空間。工程完工後,可供公所職員與民眾停車場需求,總停車位數量汽車四十三格、機車一七三格,另更增加廣場休憩的綠蔭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