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新制第一案 大法官審原民身分法

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大法官1月17日要開庭辯論,這可能是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的第一案。圖為原住民朋友示意圖,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原住民身分法釋憲案,大法官1月17日要開庭辯論,這可能是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的第一案。圖為原住民朋友示意圖,非事件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母親為太魯閣族原住民、父親非原民的吳若韶,5年前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為原住民遭拒,吳主張《原住民身分法》依姓名判定原民身分違憲,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下個月17日要開庭辯論,這可能是明年1月4日憲法訴訟新制實施後的第一案。

實施73年的大法官釋憲制度將有重大變革,《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4日施行,大法官改採「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並降低通過釋憲的同意門檻,且人民可針對定讞判決聲請釋憲,惟不能溯及既往。

憲法訴訟最大的特色就是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審理案件,對於受理案件與否改依裁定方式為之,且審理過程中如有必要將召開言詞辯論庭;釋憲結果出爐後,每位大法官投票立場都將對外公開且標示主筆大法官的名字。

現行15名大法官出席會議須有10位同意,才能作成違憲與否的決議。但明年1月4日後,憲法訴訟只要10名大法官出席評議,有8位同意,就可對釋憲進行裁判,且立委聲請釋憲門檻,也從現行三分之一下調成四分之一,保障少數黨救濟管道。

依據最新公布的憲法法庭「庭期表」,依憲法訴訟新制排定開庭的案件,是關於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的姓氏才有原住民身分,是否違憲,有無侵害姓名權、人格權、身分權及性別平等。

本件聲請人吳若韶主張,太魯閣族傳統舊習慣並無「姓氏」一詞,其身分認定向來採取血統主義,太魯閣族部落認定父或母為太魯閣族原住民時,子女即為太魯閣族原住民,其母為原民,子女當然取得原住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