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綠能 陸加倍徵再生能源電價

旺報【記者鄭惠元╱綜合報導】 大陸財政部網站日前公布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對於再生能源電價的附加徵收標準終於塵埃落定,未來確定為8厘/千瓦。這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又一個好消息,預計也將激勵能源股。 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儘管隨技術提升及裝機規模的擴大,風電、太陽能發電的成本價已經大幅降低,但與傳統發電方式相比,依然有相當差距。因此,大陸當局頒布新政,未來將根據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總量目標,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支情況,隨時調整徵收標準。 根據大陸2006年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法》規定,電網企業按照中標價格收購風電、光電等可再生能源,超出常規火電上網標準價格的部分,將附加在銷售電價中分攤。 此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徵收標準最初為2厘/千瓦,2009年11月曾調整成4厘/千瓦。 而按照目前執行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約可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每年可增加100億到110億元(人民幣,下同)左右資金。 但此前仍有許多專家、企業大喊「不夠用」,因此當局調整新標準,對能源業者來說可以說是大利多。 對此,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表示,單是去年的可再生能源補貼需求已經超過120億元,今年肯定更高。因此,當局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徵收標準,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 太陽能產業大進補 根據電監會的數據顯示,201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跟前年相比增長近50%,2010年徵收的100億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僅能滿足國內企業70%的補貼資金需求。而今年大陸可再生能源發電增速也在50%左右。如果不提升電價附加標準,今年的資金缺口可能會超過100億元。 只是,王斯當時提出了1分/千瓦的標準。但此次新頒布的標準8厘/千瓦,雖然未達他的預期,但是卻比目前標準值高出一倍。 對此,多位企業界人士皆表示,此次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將能有效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也將對目前岌岌可危的太陽能產業提供些許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