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遊覽車出遊 臺北區監理所溫馨提醒保平安


農曆春節期間民眾在規劃路線和行程時,臺北區監理所表示,應審慎評估旅遊地點,如欲搭乘遊覽車前往時,請先瞭解旅遊路線之路況,避開危險的路段及時段。另考量台灣地區部份山區道路狹窄,氣候多變化,提醒民眾在搭乘遊覽車前往山區旅遊時,行程規劃應保留彈性,避免早出晚歸及趕行程之狀況發生,才不會發生超速及超工時情事。

此外,租用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遊覽車駕駛員每日駕駛車輛時間不可超過10小時,駕車4小時應休息30分鐘以上、每日租用遊覽車不要超過12小時、到達各旅遊景點或目的地下車結束後,務必讓駕駛員充分休息;兩日以上行程,駕駛員隔日出勤需休息10 小時以上,請提供駕駛員1人1室妥善的夜間休息環境。遊覽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範行駛,未經與遊覽車公司協調同意,旅客不可任意變更或增加行程,避免造成駕駛員疲勞駕駛或工時超過規定,也不要求駕駛員違規超速趕行程。

交通部規範業者應於車上播放的安全影片中,教導乘客如何正確繫安全帶
交通部規範業者應於車上播放的安全影片中,教導乘客如何正確繫安全帶

另為保障消費者行旅安全及推動遊覽車業者自主管理,目前全國遊覽車均已裝置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功能設備,業者及監理單位均可以透過管理系統掌握車輛營運動態。今年為讓民眾搭乘遊覽車可掌握車輛動態資訊,更進一步推出監理服務APP查詢或掃描遊覽車內QR code服務,民眾搭乘遊覽車更加安全有保障。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公路總局透過新增監理服務APP以及掃描遊覽車內QR code二項查詢措施,讓乘客可查詢所搭乘車輛基本資料、車輛是否進入禁行路段等資訊,透過消費者的關心,提升行車的安全。並呼籲乘客,無論搭乘任何一種交通工具,正確使用安全帶皆可大幅提高事故發生後的存活率,請乘客於搭乘車輛坐妥後,主動繫上安全帶,保障你我的安全。

另立法院於去年11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大型車乘載4歲以上乘客全須繫安全帶。違者可處駕駛人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但若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則處罰乘客。至於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則採加重處罰,罰鍰則從1千5百元提高到2千元。交通部也已規範業者應於車上播放的安全影片中,教導乘客如何正確繫安全帶。

臺北區監理所提醒,為防範新冠病毒疫情擴散,民眾於乘車前應配合駕駛員及場站人員測量體溫,超過37.5度將不提供乘車服務(免費退票),並請乘客務必配戴口罩,如感覺身體不適或感冒症狀應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主動通報或是撥打1922免付費防疫專線。

更多新聞推薦

倫敦大學發聲明挺小英 彭文正嗆「直球對決」:將召開國際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