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推逾20年使用權住宅 業者:降購屋壓力

實現居住正義,財政部國產署傳出將與內政部討論,研擬推出超過20年使用權住宅,業者對此指出,等於民眾能以較低的租金,擁有年限內的使用權利,但不會有土地跟建物的所有權。不只是長租模式的使用權產品,房價居高不下,地上權建案也越來越多,但能否順利推動?就要看新世代買房族能否接受。

建案施工隨處可見,但房價仍是國人痛點,政府為了實現居住正義,持續推出打炒房新招,財政部國產署將與內政部討論,研議推出超過20年使用權住宅,提供民眾長期租用。不動產公司董事長王棟隆:「跟租屋一樣,短期跟長期租約的差異性而已。等於降低大家在這20年的時間內,可能我付出的租金成本比較低,但你要思考到有可能要付出不同的地租費。」

國產署表示,有別於現在社會住宅最長只有6年,時間更長的使用權住宅,能讓購屋族有更多時間準備,最快上半年在雙北市試辦。而新任財政部長莊翠雲是國有土地管理專家,公股金融圈認為她上任後,公股銀行如何搭配國產署提供融資協助、不動產活化,可能成為房市關注重點,使用權或地上權產品有機會更加逢勃發展。

王棟隆:「地上權是你擁有土地(上)建物的產權,使用權是你連土地跟建物產權都沒有,你只是擁有某個年限的使用權利而已。」以差異性比較地上權和使用權住宅,只要一般房價的6成左右或以下,但只有一般住宅同時擁有土地和建物所有權,地上權和使用權,住宅使用年限一到都必須歸還政府,至於貸款成數一般住宅最高、使用權則難以核貸。

房地產業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少子化的影響,在未來可能對資產傳承、不動產傳承,這樣的需求度會減少,可能會造成地上權住宅或者是使用權住宅成為一個新潮流,價格相對低很多而且可以長期居住。」產業界分析,蛋黃區房價高,下修幅度還有待觀察,因此地上和使用權住宅需求升溫,但究竟是想長久擁有還是長期租用,還是得看民眾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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