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浮洲合宜住宅 7成法拍案涉弊
監察委員施錦芳與王麗珍提出調查報告,指新北市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自2018年大量交屋後,法拍案件頻傳,截至2020年底止,已有55件法拍移轉案,其中39件約7成涉有「假債權、真買賣」之弊端。監察院19日通過糾正內政部與國發會,並將疑涉不法案件資料函請檢察機關偵辦。
監委施錦芳、王麗珍指出,負責研擬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的內政部,事前政策規畫失周,事後監管作為消極;負責計畫審議及督導考核的原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今國發會),未能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致重大經建計畫淪為套利工具,不符居住正義,兩機關均有重大疏失。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分別在2010年7月、2011年4月,報經行政院核定「機場捷運A7站」、「板橋浮洲」2處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計畫,以低於周邊市價行情讓民眾便宜購屋,但是內政部規畫合宜住宅時,已研議制定《住宅法》草案多年,住宅政策朝向「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規畫。
糾正案文提及,換個名稱的出售式「合宜住宅」只是為紓解民怨的臨時性措施,缺乏整體住宅政策規畫,不利政府住宅資源循環使用,沒有能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
糾正案文指出,內政部雖已採取預告登記,禁止一定期間內轉售,但事前未能審慎評估,導致招商投資計畫淪為套利工具,政策規畫有失周延;爆發法拍案件疑涉炒作弊端後,內政部遲未有效因應,任由事態發展,影響公權力威信,難認妥適。
糾正案文表示,原經建會負責研擬「健全房屋市場方案」,是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的審議機關,但未確實促請內政部提出有效抑制炒房的配套措施,還衍生浮洲合宜住宅承購人急於「閉鎖期」內轉售牟利問題,難辭計畫審議不周及督導考核未落實之責。
內政部營建署昨回應,將積極配合相關機關調查。國發會主管坦言,應該是「執行面」出了問題,但承辦相關人員都已經不在原單位,需要時間釐清來龍去脈。板橋浮洲合宜住宅若於預告登記限制期間違約出售經查證屬實,政府得以原承購價格的85%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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