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學貸法案 護借款人權益

新州議會近日通過一項學貸法案(Student Borrower Bill of Rights),進一步規範放款機構,維護借款人權益。法案等待州長墨菲簽署。學貸債務不斷增加,緬因、紐約、馬里蘭、科羅拉多、羅德島都今年都通過類似法案。議會2017年曾通過類似法案,但前州長克利斯蒂未簽署。

法案要求學貸放款機構如Navient、FedLoan等,必須於州府銀行及保險廳(Department of Banking and Insurance)登記,並遵守保障借款人相關規定,違者首次罰款1萬元,累犯2萬元。FedLoan與教育部合約商,是聯邦學生貸款最大機構之一;Navient是上市公司,總部設於德拉瓦。

法案也授權州府設立投訴處理辦公室。民間維權團體表示,新州業者應像其他州一樣,受州府監督。民間估計新州約110萬人背負超過440億元學貸。Ramapo College學生Stephan Lally於議會作證表示,大學畢業生並不想拖欠貸款,但需要公平的還款計畫,而非越陷越深。

批評者指聯邦教育部長Betsy DeVos放任貸款機構不管,累積成千上萬的投訴,指貸款公司不願與學生擬定以收入為考量的還款計畫,有助減少壞帳。因此新州法案也規定,放款機構判定逾期不還之前,必須先評估是否有適用的依收入調整還款方案。法案也要求放款公司將部分款項用於降低逾期罰款,避免影響借款者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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