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 展延至1月30日

【記者卓羽榛台北報導】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112年1月20日至1月29日)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將自動展延至1月30日(上班日)。凡列管於該所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春節假期者,可順延至1月30日上班日繳納。至於單純繳納罰鍰,不須另為處分吊扣(銷)牌、駕照案件,民眾仍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含監理服務APP)、語音、手機APP及5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或美廉社)繳納罰鍰。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監理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